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无锡建筑加固修复公司排名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无锡建筑加固修复公司排名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无锡坍塌高架桥设计公司中设股份:经连夜复算,确认高架桥设计符合各项规范要求,周一前将发公告说明。你怎么看?
这个塌桥事故确实不是质量问题。理由如下:从***上就看出了质量的好坏,整根大梁掉地上还是完整的。至于设计上也没有问题,因为当时国内外大都是单立柱,技术上也没问题。而肇事大货车超载百分之几百是直接原因,就好比一个人能扛一百多斤却突然压了七八百斤结果如何?还有一个原因是因为车流量大了,已经超过了设计的好几倍车流量,加速了桥梁老化过程。
单柱支撑是关键,工程招标价格低,双柱价高,工程设计招投标就存在贪图便宜,这种低价工程设计在日本可以做,因为日本没有超载现象,在中国谁也阻止不了超载,超载普遍现象的出现,几辆超载大货车同时驶入同一单柱桥面,而司机不可能了解高架桥的承载结构,所以造成翻塌,中国公路货运存在恶性竟争,不超载司机无利可图,不有效的治理超载,几百吨的大货车迟早要把长江上的挤压垮。
这种高架桥用单根立柱就是根本问题!在路面一边超重的情况下路架板失去平衡而侧翻。这应该是设计没考虑到的,如果设计考虑到这一点就应该向公路管理处在高架入口处注明并严格控制超载车辆。所以设计部门有很大责任!
无锡高架桥侧翻不是质量问题而是大卡车载重百吨上了高架而行驶靠边一面引起不平衡负荷侧翻,一般来说大卡车超载吨位的是绝对不允许上高架的,这能在高架下面走,交警必须严格管制和限制的。现在的大卡装载是严重超载的,如果二至三辆大卡超百吨同时上高架靠一边行驶就相当于三百多吨那么肯定会侧翻,所以问题是交通警察要严格禁上大卡上高架,从桥下绕道行驶,高架上面是一律不允许大卡行驶。
导言
不知道为啥这条旧闻又被翻出来。关于事故的整体情况已经有了非常明确的定性。
根据事故责任认定再讲一次这个血的教训
2019年10月10日18时06分许,位于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境内的312国道K135处发生一起桥面侧翻较大事故,共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事故直接经济损失 823.1万元,造成重大社会影响。
2019年10月10日16时43分和16时59分,成功公司驾驶员焦玉东、王晓华分别驾驶运输车辆(苏BX8061,苏BQ7191),先后驶出长宏国际四号码头大门,18时06分许,两车行驶至312国道K135处的无锡市锡山区锡港路上跨桥,一前一后依次行驶在上跨桥左侧车道(桥梁为双车道)。当两车通过锡港路正上方时,锡港路上跨桥B匝道(往上海方向)桥面突然侧翻,侧翻桥段西南侧靠在桥墩上,东北侧着地,将桥下锡港路阻断。
桥梁侧翻时,肇事车辆苏BX8061勉强驶离上跨桥桥面侧翻段(经勘验:挂车第3轴变形,内侧轮胎与车身部件有明显摩擦痕迹,表明挂车第3轴与侧翻桥面发生碰撞);肇事车辆苏BQ7191正通过上跨桥桥面侧翻段,车辆随侧翻桥面侧滑靠至桥面护栏并滞留。事故的后果比较严重,对于社会面的影响也是巨大的。究其原因在于车辆的严重超载产生的。
经调查,本起事故的直接原因为:两辆重型平板半挂车严重超载、间距较近(荷载分布相对集中),偏心荷载引起的失稳效应远超桥梁上部结构稳定效应,造成桥梁支座系统失效;梁体和墩柱之间产生相对滑动和转动,从而导致梁体侧向滑移倾覆触地。
间接原因提到了5点。
1.运输公司方面,管理不严格。无视国家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规定,企业内部安全管理严重缺失,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用于应付安全检查,既未对从业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也未在企业内贯彻执行;远低于成本价恶性参与运输市场竞争,超限超载运输的违法行为长期存在,这是本起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2.无锡市交通运输局(无锡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履行交通安全行业管理和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职责不到位。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无锡建筑加固修复公司排名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无锡建筑加固修复公司排名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