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桥梁维修加固项目经理要求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桥梁维修加固项目经理要求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房建一级资质可以干加固的活吗?
一级建筑资质的单位是否具有结构加固的资质,需要查验其是否有特种工程专业承包结构加固增项资质。
1、建筑工程是指各类结构形式的民用建筑工程、工业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以及相配套的道路、通信、管网管线等设施工程。工程内容包括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屋面、装修装饰、建筑幕墙、附建人防工程以及给水排水及供暖、通风与空调、电气、消防、防雷等配套工程。
2、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仅限定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范围,不设等级。
3、住建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文明确,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包含的建筑物纠偏和平移、结构补强、特殊设备起重吊装、特种防雷等工程内容。可由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根据企业拥有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负责人个人业绩情况,批准相应的资质内容。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特殊情况,需要增加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的,可参照“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的条件提出申请,报住房城乡建设部批准后,由提出申请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予以颁布,并限在本省级行政区域内实施。
成都市危房管理规定?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对《成都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
一、第五条第二款修改为:“区(市)县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辖区内房屋使用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第二十八条并入第二十七条,修改为:“实施房屋装修、改造和维修加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区(市)县房产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取得《房屋结构安全批准书》后方可实施:
“(一)拆改房屋结构;
“(二)增加夹层;
三、第四十二条改为第四十一条,修改为:“房屋有下列情形之一且危及公共安全的,房产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停止使用、限期治理;拒不停止使用或者逾期未治理的,由房产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人民***强制执行:
“(一)出现局部垮塌;
“(二)随时有垮塌危险;
“(三)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对危险房屋拒不治理的。”
1. 成都市有危房管理规定。
2. 这是因为危房对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威胁,需要进行管理和整治。
危房管理规定旨在确保居民的居住环境安全,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3. 根据,危房的定义、评定标准、整治措施、责任主体等方面都有详细规定。
此外,还包括危房整治的资金来源、补偿政策等内容。
这些规定的实施有助于提升居民的居住条件,保障居民的安全和权益。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桥梁维修加固项目经理要求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桥梁维修加固项目经理要求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